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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规则_Regulation U

什么是U规则?

U规则是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的一项规定,涉及以证券作为抵押的贷款和保证金购股。U规则限制了用于购买更多证券的贷款所能扩展的杠杆额度。涉及的证券通常包括股票、共同基金和其他市场交易的证券。

主要要点

  • U规则是对于以保证金股票作为抵押扩展信贷的借贷机构的联邦储备要求——不包括证券经纪商和交易商。
  • 保证金股票包括在国家交易所注册的股权证券,如纽约证券交易所(NYSE)、在纳斯达克交易的场外(OTC)证券、可转换为保证金股票的债务证券,以及大多数共同基金。
  • 本规则适用于商业银行、储蓄和贷款协会、联邦储蓄银行、信用合作社、生产信贷协会、保险公司,以及拥有员工股票期权计划的公司。
  • U规则对向客户发放用于购买或持有保证金股票的信贷的实体施加了限制,并使用证券作为贷款的抵押。

理解U规则

U规则旨在降低使用保证金杠杆进行证券交易时所面临的风险,尤其是在向个人或企业过度授予杠杆的情况下。通过限制保证金金额,U规则旨在减轻借款人和银行或贷方在杠杆可能导致相对于实际资本的大额损失情况下可能面临的潜在损失。

U规则主要关注使用证券作为抵押的杠杆,以购买额外证券。它适用于证券经纪商以外的实体,如商业银行、储蓄和贷款协会、联邦储蓄银行、信用合作社、生产信贷协会、保险公司和拥有员工股票期权计划的公司。

U规则设定了一个上限,限制了为购买更多证券而向借款人发放的贷款金额。可以提供的最大贷款值为抵押证券市场价值的50%。[1]

重要提示: U规则旨在为借款人和银行或贷方在杠杆可能导致相对于提供的资本的大额损失的情况下设立一个底限。

银行信贷方要求

U规则有两个银行信贷方必须遵守的重要要求。首先,银行信贷方必须为超过10万美元的抵押贷款获取目的声明(表格U-1)。其次,银行信贷方只能在用于购买证券的贷款中,基于抵押证券的价值提供50%的信贷。

U规则特别适用于为了购买证券而扩展的抵押贷款。因此,目的声明对于遵循U规则至关重要。对于超过10万美元的贷款,目的声明的执行更加严格。发放不用于购买更多证券的保证证券的贷款时,银行信贷方不会受到联邦储备委员会的限制。[1]

1936年: U规则首次开始对商业银行特定扩展的证券信贷进行覆盖。[1]

U规则限制示例

例如,假设借款人希望向银行借款以购买证券,借款人计划用40万美元的证券作为抵押。这笔贷款需要提交表格U-1,以披露贷款的目的。由于这笔贷款是用于购买更多证券,银行可以提供给借款人的最大信贷金额为20万美元。如果借款人愿意将抵押金额增加到50万美元,则银行可以给他提供25万美元的贷款。

U规则的豁免

U规则可能适用某些例外情况。非银行贷方在使用证券作为抵押进行借贷时,接受的监管稍有不同。此外,针对员工股票期权计划的贷款可能会豁免于U规则的要求。[1]

参考文献

[1] Board of Governors of the Federal Reserve System. "Regulation U: Credit by Banks or Persons other than Brokers or Dealers for the Purpose of Purchasing or Carrying Margin Stocks."